泰雲堂集 全三冊 / 《清代宦臺文人文獻選編 版主概要》/ 龍文出版
孫爾準(1770-1832),字平叔、一字萊甫,號戒庵,築室名曰:泰雲堂、海棠巢。江蘇金匱( 今屬無錫)人,孫永清子。生於乾隆三十五年(1770),嘉慶十年(1805)進士,改庶吉士,散館授翰林院編修。十九年知福建汀州府。二十四年,遷江西、福建按察使。隔年,尋擢福建布政使。道光元年(1821)調廣東布政使,擢安徽巡撫。
道光三年(1823)正月任福建巡撫。隔年,循例巡臺。爾準巡閱臺灣,周歷形勢,請於彰化、嘉義間,開五條港正口。噶瑪蘭開烏石港正口,以饟內郡。移鳳山治於故城興隆里,以固東北。嚴漢佃據番田之禁,以安番人。又議開水沙連、埔里兩社。
道光五年(1825)九月擢閩浙總督,值歲收歉,豫請開海禁,募運浙米,以賑各屬,囤積者無可居奇,價悉平。奏請噶瑪蘭收入版籍,設官治理。
道光六年(1826),嘉義、彰化匪徒械鬥,彰化賊李通等與粵民黃文潤挾嫌糾眾鬥殺,奸徒誘煽,乘機焚掠數日,延及嘉義,旁近蜂起,全臺震動。爾準親駐廈門,遣副將佟樞等分往彰化、淡水搜山圍捕。詗知賊黨煽誘日眾,移陸路提督馬濟勝守廈門,自渡海駐彰化督勦。賊首李通遁,捕得,伏誅。旋又有「番割」滋事,其魁黃斗乃等久跨苗栗三灣,潛出為盜。當亂起時,誘生番出山助鬥;遣參將黃漢等分路偵擊,番竄後山,士卒攀藤躡葛而登,擒黃斗乃等二十一人,斬以徇。事平,詔加太子少保,賞戴花翎。道光十二年(1832)卒,贈太子太師,謚「文靖」,入祀福建名宦祠及鄉賢祠。
本書選編《泰雲堂集》、《孫爾準巡臺奏摺》、《平叔府君年譜》,計三種。
《泰雲堂集》二十五卷,清道光十三年孫氏刻本,計文集二卷,駢體文集二卷,詩集十八卷,詞集三卷。其中在臺之作為卷十三《婆娑洋集》、卷十四《臺陽籌筆集》。徐世昌《晚晴簃詩話》評孫爾準:「其督八閩,臺灣民變,親統舟師戡定,不至成朱一貴、林爽文之亂。慕陵眷倚方篤,遽薨於位,有夢幻追悼之諭,時為感誦。學問淹貫,治官文書不假手於幕僚。工詩,尤長於詞。」
考《婆娑洋集》為道光四年循例巡臺之作;《臺陽籌筆集》為道光六年赴臺平亂之作。一閒情居多、一警亂為主,故二集詩風迥然不同。
孫爾準巡臺奏摺分《福建巡撫孫爾準巡臺奏摺》、《閩浙總督孫爾準巡臺奏摺》兩大類,自宮中檔案選輯而出,重新標點排版,以利參考,並可印證《婆娑洋集》、《臺陽籌筆集》二集詩作。而《孫文靖公( 爾準)奏牘》,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《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》已刊行,故不贅錄。
《福建巡撫孫爾準巡臺奏摺》,孫爾準於道光四年五月至七月循例巡臺,由巡臺奏摺可見其主要任務:一、校閱營伍,分別等第。二、考核官兵武藝。三、點驗軍裝器械。四、審辦臺地要案。
《閩浙總督孫爾準巡臺奏摺》,孫爾準於道光六年六月十七日登舟赴臺平亂至十一月事竣內渡,此收有關查辦匪亂及撫卹災民之奏摺。
附《平叔府君年譜》,此孫爾準年譜,乃爾準子慧惇、慧翼所編,清道光二十二年刻本。
本文摘自龍文出版社出版之《清代宦臺文人文獻選編》
郭秋顯 (明志科大通識中心副教授) /賴麗娟 (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)/主編
